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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名:愛書狂賊 The Man Who Loved Books Too Much

作者:艾莉森‧胡佛‧芭雷特 Alison Hoover Bartlett

譯者:賴盈滿

出版社:遠流

預計出版日期:2011年1月1日(試讀)

文◎三月三日

  

  書是屬於人的一部分,還是人是屬於書的一部分?

  

  但我站在小畫廊裡卻忍不住感到好奇,要是沒人欣賞,有誰還會收藏書呢?

 

  像基奇那樣的幻想藏書能夠提高他的社會地位,讓眾人覺得他博學又有文化……他認為宣揚的都不是對文學的崇敬,而是對買書、擁有書的崇拜,借此凸顯自己擠身上流社會。靠著藏書,基奇將會在一個倍受妒羨的世界占有一席之地。

  

  這些所謂的收藏家將書當作提高身價的附屬品,但收藏書的代價卻是作奸犯科,讓珍貴的書本從此再也不見世人面前,看到珍本書跟撿到錢一樣,究竟誰才是誰的奴隸?

  

  我認為偷書賊跟介入他人關係的第三者沒兩樣。我不清楚有沒有人跟我有一樣的感覺,那種感覺就是:書籍會記錄閱讀者的看書習慣。除了摺痕、味道或汙漬這些明顯的蹤跡,最清楚的就是紙張透過指尖傳遞的訊息。我指的是有的時候書看到一半,即使沒有做記號,下次隨手一翻開,十之八九會是上次結束的那一頁,然後接續看下去。又或者是,看完一本書之後想要溫習其中某一段,靠著手指與書籍的熟悉度也可以稍為抓到究竟是在哪幾頁。基於我們的手指與書之間如此親密的關係,如果這當中有其他人的手指介入其中,導致一本書記錄了不同閱讀者的習慣,當你重新翻開這本書的時候,總會不小心翻到另外一個閱讀者的習慣,這就跟在情人家裡找到前男友(或前女友)的物品一樣的令人厭惡。這實在是一件讓人忍不住抓狂的事情。

  

  對於基奇這樣介入他人與書籍之間的第三者,我是感到疑惑的:偷來的有比較好嗎?雖然說妻不如妾,妾不如偷,偷不如偷不著。不過我懷疑他連明媒正娶的妻都沒有啊!我想基奇最後確實給了一個最適合自己的結局:不管你碰過多少書,永遠有一本碰不到。

  

  對於手上的書而言,我們是過去的擁有者,現在的駐足者,未來的過客。

 

 

 

 

  粗體字為書中內容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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